案主49年次夫妻和有殘障手冊但無補助么女一同居住,在102年9月26日晚上約七點時,客廳電線走火,滅火設備因火勢猛烈無法取得,眼睜睜看著為子孫回家共住而擴建房屋,花了快30萬的金錢,不到2個月被火吞噬,從大火發生後,心有餘悸而手腳冰冷,心中的不安全寫在臉上,生活都是以種植水蜜桃、蔬菜為生,運往中壢銷售,今年颱風更是因此無法順利收成,加上火災,燒毀全部東西,只剩骨架,只好一家三口暫居姊姊工寮,雖還有3位哥哥住附近,家中成員眾多,山上
活本是清苦不易,幫助條件仍有限。
案子前妻生雙胞胎讀國一,現妻生一孩(3歲國小附設幼幼班),為方便就業和讀書,租屋在角板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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